发表时间: 2025-01-09 15:30
又到了讲《清稗类钞》故事的时间了,这次我要讲的故事名叫“费县令巧破无头案”,主题词名叫逻辑,就是说,无论什么时候,破案都需要推理,而推理必须要合乎逻辑,做到合理合理、滴水不漏。
故事发生在山东省淄川县,这淄川县就是清代大名鼎鼎的文学家、擅长写鬼狐志怪小说的蒲松龄先生的故乡。我们故事中的主人公费祎祉就曾资助过蒲松龄,正是在费县令的资助、鼓励下,蒲松龄才写出了千古名著《聊斋志异》。
这个故事叫无头案,既是指其中作为主要线索的尸体没有了头首,也是指整个案件没有头绪,侦破难度很大。
闲话休说,书归正传。
话说清朝顺治年间,淄川县东郭村有两个混混,一个名叫胡成,一个名叫冯安,两人厮混一起,每天不是打牌,就是喝酒,而且酒后无话不说。
一天傍晚,两人又一起在酒馆喝酒,酒过三巡,两个人都有一些醉意,冯安感慨世事艰难,钱越来越难赚。早已喝醉的胡成看了一眼冯安,笑着说道:“还是你太笨了,你看我,短短几天的时间,不也轻易就赚了几百两银子吗?”
胡成的家境和本事冯安岂能不知道,别说几百两银子,就是几两银子他也未必能拿得出来。
胡成见冯安一脸的鄙夷和不屑,就得意洋洋地说:“我就实话告诉你吧,昨天晚上我遇到了一个大商人,他的车上装了很多财物,我就直接就把他杀了,尸体被我扔在了南山的枯井里,几百两纹银就这样轻意到手了。”
熟知胡成秉性的冯安听了,并未惊讶,他笑着说:“别吹牛了,这么有本事,也没见你多有钱。”
谁知这胡成不仅好吹牛显摆,还十分好面子,面对冯安的不信和嘲讽,他二话不说,拉着冯安就去到他家,打开一口箱子,里面果然放满了白花花的银子。
真金白银不由得冯安不相信听胡成的话,随即他从惊叹转为感叹,继而充满了羡慕忌妒恨。
第二天一早,冯安直接来到了县衙大堂,状告胡成杀人越货。
负责此案的正是县令费祎祉。费县令听完冯安的报案后,一面派人立即将胡成拘传到案,一面派人火速赶到几十里外的南山,去寻找那口枯井,先找出尸首。
胡成莫名其妙地被锁押到县衙大堂后,才知道是冯安举报了他,忙辩解说,自己咋晚所说的都是酒后醉话,一切都是子虚乌有,只怪自己好吹牛说大话,没想到这逞一时口快却惹出这迷天大祸。
费祎祉指着衙役刚从他家搜出的一箱白银问:“耳听为虚,昨见为实,这个又怎么解释?”
胡成叹了口气道:“这银子是妹夫放在我家的,那是本地一大商户委托他买田产的钱。”
费祎祉立即将胡成的妹夫郑伦签传到案,郑伦说这钱的确是自己放在胡成家的,真是大商户委托他们帮忙买田产付的银两。
随后又传来购买田产的商户,商户证实郑伦两郎舅所言均属实。
原来一切都是胡成酒醉胡言乱语造成的乌龙,费祎祉决定尽快结案,等去南山查访的衙役回来后再释放胡成,以便进一步证实胡成的确是在胡言乱语。
一天后,衙役们归来报告,再一次将此案反转。
原来衙役们赶到南山当天并没有发现枯井,第二天经四处寻访,才在当地村民指点下找到了那口枯井,更为惊奇的是,衙役腰间捆着绳子,下到井底,果然在井底发现一具尸体,而且是无头尸体。
胡成再度被拘押收案,他依然连呼冤枉。
费祎祉问道:“枯井果然有人遇害,如今人证物证俱在,你还有何话可说?”
胡成说自己从没杀人,不知道枯井里为何真有尸首。当初在吹牛时也就是顺口一说,碰巧而已。
这番辩解,费县令哪里肯信,当即在堂上醒木一拍,大喝一声:“天下哪有这样的巧事?还不赶紧招认被害人的人头颅究竟在哪里,免得再受皮肉之苦!”
此时的胡成早已吓得六神无主,怎么用刑他也说不出人头藏在了什么地方。
费祎祉见实在问不出人头下落,便下令先将胡成收入了大牢,同时下令让衙役们先不要从井中取出尸体,只需守在枯井附近即可。
随后,费祎祉让人在枯井附近各村庄张贴公文,说有一人携带纹银数百两,不幸遭人杀害,并被扔进南山枯井中,凶犯叫胡成,现已擒获在押,请苦主前来认尸,以便早日结案。
仅仅过了一天,就有一位妇女跑来报案,说她名叫谭姑,死者就是她的丈夫,名叫何甲。几天前,何甲携带数百两银子外出经商,没想到半途被人杀死,还被抛尸井中。
费祎祉说:“我们确实在枯井中发现了一具尸体,但现在不知是不是你的丈夫。”
谭姑坚持说:“肯定是我家相公,他也是带了几百两纹银上路,外出也正要从那口枯井附近经过。”
费祎祉当即派人把枯井中的尸体打捞上来。谭姑远远看了一眼,大声嚎哭道:“真是我家相公,他出门前就是穿的这身衣服,我记得真真的。”
费祎祉安慰说:“虽然被害人已确认,凶手也已经抓到,但目前还不能结案,因为尸体还不完整,你且请宽心,等找到了何甲的头颅,我们便严惩凶手,发还银两。”
费祎祉回到县衙,将胡成从监狱中提出来再次讯问,可无论怎么审,胡成都说不出何甲头颅的下落。
两天过去了,案情毫无进展,费祎祉又派人将谭姑唤来,希望进一步了解一些情况,寻查线索。
费祎祉问谭姑:“你有几个子女啊?”
谭姑回答:“没有子女。”
费祎祉又问:“你丈夫何甲有什么亲戚吗?”
谭姑答:“只有一个堂叔。”
费祎祉道:“整个案子已查清,可还剩你丈夫的头颅没找到,这结不了案可真着急呀!”
谭姑听后,当场献上一计说:“你们这样寻找,无头无绪,何不再发一个公文,让各村各户的人帮着一起寻找?”
费祎祉点头道:“这个主意不错。”于是传谕谕张榜悬赏,专寻何甲头颅。
仅仅过了一天,就有人前来衙门报案说,何甲的头颅找到了。发现的人叫王五,与何甲是同村人,据说头颅被藏在离枯井不远的树丛之中。
费祎祉立即召来谭姑,确认无误后,按告示给王五奖赏了一千文铜钱。
随后,费祎祉又对谭姑道:“你与何甲也没有生个一男半女,何家仅剩一位堂叔。不如这样,本官再代发一招亲告示,看有哪位男子愿意娶你的,来此提亲,交一千文聘礼钱给何甲堂叔,然后由本官出面做主,让你改嫁。你可愿意?”
何甲媳妇听了高兴万分,当即叩谢费祎祉恩德,连连说:“我愿意,谁来大人这里提亲,我都愿意嫁。”
告示刚刚贴出,立刻就有人前来投递婚书,此人正是发现何甲头的王五。他将刚得的一千文赏钱呈上,说道:“闻听大人做主让谭姑改嫁,我与何甲同村,尚未婚配,愿意娶谭姑为妻,请大人千万成全。”
费祎祉立即将谭姑唤到公堂,与王五见面后,并未谈及婚配之事,而是问道:“杀害你丈夫的真凶找到了,你知道是谁吗?”
谭姑一愣,反回道:“不是说是胡成吗?”
费祎祉厉声道说:“一派胡言,你和王五才是杀害何甲的真凶!”
谭姑和王五听了大为惊骇,双双矢口否认,坚称自己冤枉。
费祎祉喝令衙役先将二人锁了,然后慢慢说道:“本官早就知道胡成不是凶手,其一,乡邻证实,他喜欢吹牛说大话,当晚所说酒话与他一惯性格相符,那几百两银子的来历也已查清,与本案无关;其二,如此口无遮拦之人,真是他所为,又岂能在人证物证面前不说出头颅下落?其三,枯井中尸首的衣着破烂,根本不是什么客商,更不像是有几百两银子的人。”
“而你们”费祎祉接着说道,“疑点实在太多,其一,尸体还没有从井底打捞出来,谭姑你又如何肯定那就是你丈夫?分明就是你早就知道何甲被抛尸井中,甚至尸体就是你抛进去的。
“其二,你报案说丈夫带着上百两的银子外出做生意,可何甲尸身上的衣服十分破烂,哪里像一个外出做生意的样子,你家徒四壁,又哪里来的几百两银子?
“其三,何甲的头颅,我们多方寻找都没有找到,怎么就在刚刚贴出了悬赏的告示后,就有人找到了人头,且人头上还沾有泥土,分明就是曾埋进过土中,埋得如此隐密,如果不是凶手,又怎能这么轻意寻到,并放入树丛中呢?”
费祎祉继续说:“你二人勾搭成奸,村中早有风言风语,我已另派人探悉个一清二楚。你们早就知道何甲的头在何处,王五之所以如此着急交出何甲头,不过是想尽快和谭姑苟合罢了。当我提出要将谭姑改嫁时,告示刚出,王五你就匆匆持赏金赶来提亲,不外乎就是怕别人抢先迎娶走了谭姑,你这奸夫就想捷足先登,这未免也太心急了。”
王五和谭姑见费祎祉说的分毫不差,早已吓得面如土色,哪里还敢再争辩,没怎么再用刑,二人就一五一十全招了。
原来,王五和谭姑私通已久,为做长久夫妻,便密谋杀害了何甲,偏偏在这个时候传出了胡成杀人越货的消息,二人便割下何甲的头颅,在衙役到南山的当晚,趁机将尸体扔进枯井,借以栽赃陷害胡成。
后来,见衙门没有怀疑他们,还打算在结案后还他们几百两银子,为尽早结案,在贪念驱使下,王五便悄悄挖出何甲的头颅,扔进树丛,又跑进县衙贼喊捉贼地报案,还利令智昏地领走了1000文铜钱的赏金。
不久,王五和谭姑都双双被判杀头,胡成无罪释放,冯安因为诬告,被重打了一顿鞭子,流放三年。
费祎祉在断这件“淄川无头尸案”中,没有被表面现象所迷惑,更没有大刑加身,严刑逼供,而是抽丝剥茧,通过纯粹的调查推理,逐渐发现真相,锁定真凶。
在推理中,费祎祉特别注重逻辑,讲求入情入理,合乎人性和事物发生规律,胡成的大话虽有银两与尸体物证印验,但不合个性、动机与逻辑;谭姑声泪俱下,说得振振有词,但不合事实与逻辑;王五献头与求婚,看似响应官网府号召,顺理成章,实则暗藏玄机,违背事情正常发展的逻辑。
反之,面对复杂的案情,费祎祉头脑清醒,按事件发展的逻辑,在暗中推动了案情的发展。顺水推舟帮真凶坐实罪行,让王五与谭姑偷鸡不成蚀把米,终使案情大白于天下。
附原文:
淄川无首尸案
胡成、冯安,皆淄川人也,世有郤,胡父子强,冯屈意交懽,胡终猜之。一日同饮,薄醉,颇倾肝胆,胡大言勿忧贫,百金之产,无难致也。冯以其家不丰,故嗤之。胡正色曰:「实相告,昨途遇大商,载厚装来,我颠越之於南山眢井中矣。」冯又笑之。时胡有妹夫郑伦,托为说合田产,寄数百金於胡家,遂尽出以炫冯,冯信之。既散,阴以状报邑,费禕祉拘胡对勘,胡言其实,问郑及产主,不讹,乃共验诸眢井,一役缒下,则果有无首之尸在焉。胡大骇,莫可置辩,但称冤。费怒,击喙数十,曰:「有确证,尚叫屈耶!」以此囚具禁制之,尸戒勿出,惟晓示诸村,使尸主投状。逾日,有妇人抱状,自言为亡者妻,言夫何甲揭数百金出作贸易,被胡杀死。费曰:「井有死人,恐未必即是汝夫。」妇执言甚坚。乃命出尸於井,视之,果不妄,妇不敢近,却立而号。费曰:「真犯已得,但骸躯未全,汝暂归,待得死者首,即招报,令其抵偿。」遂自狱中唤胡出,诃曰:「明日不将头至,当械折股。」役押终日而返,诘之,但号泣,乃以梏具置前,作形势,即又不刑,曰:「想汝当夜扛尸忙迫,不知堕何处,奈何不细寻之?」胡哀请急觅。乃问妇:「子女几何?」答言:「无。」「甲有何戚属」?云:「有叔一。」慨然曰:「少年丧夫,伶仃如此,其何以为生矣。」妇乃哭。费曰:「杀人之罪已定,但得全尸,此案即消,消案後,速醮可也。汝少妇,勿再出入公门。」妇感泣,叩头而下。
於是费即票示里人,代觅其首。经宿,即有同村王五者报称已获,问验既明,赏以千钱。唤甲叔至,曰:「大案已成,然人命重大,非积岁不能结。侄既无出,少妇亦难存活,早令适人。此後亦无他务,但有上台检驳,止须汝应身耳。」甲叔不肯,飞雨签下,再辩,又一签下,甲叔惧,应之而出。妇闻,诣谢,费极意慰谕之。又谕有买妇者当堂关白。既下,即有投婚状者,盖即报人头之王五也。乃唤妇上,曰:「杀人之真犯,汝知之乎?」答曰:「胡成。」曰:「非也,汝与王乃真犯耳。」二人大骇,力辩为冤。费曰:「我久知其情,所以迟迟而发者,恐有万一之屈耳。尸未出井,何以确信为汝夫?盖先知其死矣。且贾死,犹衣败絮,数百金何所自来?」又谓五曰:「头之所在,汝何知之熟也?所以如此其急者,意在速合耳。」两人色变如土,不能置一词,并械之,果吐实。盖五与妇私久,谋杀其夫,而适值胡之戏也。乃释胡,冯以诬告重笞,徒三年。事既结,未妄刑一人。
——摘自《清稗类钞·狱讼类》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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(《清稗类钞》故事选编③)