发表时间: 2025-12-31 18:06
【来源:河北交通广播】
邢台市生态环境保护委员会办公室
关于解除重污染天气红色预警的通知
各县(市、区)人民政府,市经开区、高新区管委会,市有关部门:
经省生态环境应急与重污染天气预警中心、中国环境监测总站、省气象灾害防御和环境气象中心联合会商,结合我市气象、环保专家会商意见,预计自2025年12月31日起,我市大气扩散条件陆续好转,污染逐步清除。市生态环境保护委员会办公室决定于2025年12月31日18时解除重污染天气红色(Ⅰ级)预警。自2026年1月1日起取消市主城区机动车限行措施。
邢台市生态环境保护委员会办公室
2025年12月31日
来源:邢台交警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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